电动车骑手“应付式”佩戴头盔
——正宁公安开展专项查处行动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夏日骑行中,不少电动车骑手将安全头盔塞进车筐、挂在车把,遇交警检查时匆忙戴上,驶离检查点后便立刻取下,这种“应付式”佩戴头盔的现象,成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7月7日,正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的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查处行动中,民警发现多起此类情况。
“师傅,头盔不是应付检查的道具,是保护您生命安全的护身符啊!”在城区主干道检查点,一名骑手看到前面的交警在查电动自行车,慌忙从车筐里拿出头盔往头上套,却因慌乱半天扣不上卡扣。民警拦下后,当场指出其错误行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等危险来临再戴头盔,根本来不及。”随后,民警结合近年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了头盔在碰撞、摔倒时对颅脑的缓冲保护作用,让骑手深刻认识到“图方便”背后的安全隐患。
据执勤民警介绍,夏季气温高时,“应付式”戴头盔的现象更为突出。部分骑手认为“短途骑行没必要”“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将头盔当成“累赘”,仅在看到交警时才临时佩戴,完全忽视了骑行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上周辖区就有一起案例,一名骑手因未戴头盔,骑行中与转弯车辆发生剐蹭,头部着地造成颅骨骨折,若正确佩戴头盔,伤害程度会大幅降低。”民警以身边案例警示骑手,安全防护容不得半点侥幸。
针对此类现象,正宁县交管大队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不仅加强路面查处,更注重“靶向教育”。对“车筐藏盔”“临时佩戴”的骑手,除依法处罚外,还通过观看事故视频、签署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其安全意识;同时在社区、商圈等区域张贴宣传海报,用“漫画+案例”的形式揭露“应付式戴盔”的危害,引导群众从“要我戴”转变为“我要戴”。
交警部门再次提示:安全骑行没有“缓冲带”,头盔佩戴不能“看场合”。无论是短途出行还是熟人路段,都应全程规范佩戴头盔,让“主动戴、正确戴、全程戴”成为骑行习惯,真正用细节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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