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徽县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运用多种方式,全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绿色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全域“零火情”。
集中检查 保护林区安全
“近期,我们不断向村民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醒大家不能随意焚烧秸秆杂草,不能在林区随意丢弃烟头。”嘉陵镇穆家沟村支部书记黄玲霞向民警介绍森林防火工作。
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徽县公安局嘉陵派出所民警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在林区周围进行集中检查,协助移除秸秆、枯枝等易燃杂物,并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路口设立了防火提示牌,保护林区安全。同时,把森林防火宣传融入夜间巡逻检查工作,通过广播、小喇叭等方式将森林防灭火常识传进千家万户。
空地双巡 严防涉林事故
无人机巡航发现火情后迅速拉低飞行高度,对施火者喊话:“我们是徽县公安局巡航无人机,请立即扑灭火种,停止焚烧行为!”民警同时拉近视频,通过“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平台迅速确认行为人身份,再拨通其电话,教育违规行为、指导清除隐患。
徽县公安局坚持“防在先、抓在日常”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理念,在关键时段、关键部位,运用“无人机+步巡”巡查防控模式,实现全域立体化、无盲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焚烧秸秆、野炊等行为,服务引导群众安全生产、游客安全游玩。牢固树立“火案必破”“快侦快破”的信心和决心,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批、震慑一片,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
广泛宣传 筑牢安全防线
开学第一课活动中,民警将森林防灭火作为重要议题进行宣讲,引导孩子认识保护森林的重要性,教授学生安全使用火种,正确规避险情、消除隐患,并引导孩子将森林防灭火知识带给家人,筑起全民“防火墙”。
徽县公安局立足实际、统筹谋划,将森林防灭火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基层基础工作中,重点结合校园“开学第一课”“放假最后一课”“清明节前宣传”等活动,组织民警进校园、进村社、驻路口、巡林区,多平台、多载体、多形式、多方位向群众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相关防火技巧常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宣传氛围。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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