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这一安全习惯的养成,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在12月5日召开的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结合当前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等实际,向社会各界提出四条倡议,号召人人参与打造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促进“一盔一带”安全习惯的养成。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盔一带”安全习惯的养成,一方面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常抓不懈,另一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泛支持,希望社会各界对“一盔一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让“珍惜生命、安全出行”的理念在“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细节中得到充分彰显。一是“一盔一带”“我践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请系好安全带,前后排乘车人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二是以身作则“带好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应将“一盔一带”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三是重点行业“作表率”——外卖、代驾、快递以及网约车、出租车、营运客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发挥重点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协同共治“齐发力”——请社会各界始终如一理解、支持和配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创新方式方法,网上网下结合,城乡同步推进,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人人自觉佩戴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人人享有的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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