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7月11日,陇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办结2起危害国家重点野生植物案。
经查,2023年陇西县巩昌镇居民李某某、唐某某在明知野生兰草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通过直播平台,购买了10余株野生兰草,栽植在自家的花盆内用于个人观赏。经司法鉴定确认,涉案的野生兰草为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蕙兰、春兰。
目前,李某龙、唐某刚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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