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曝光123名醉驾人员

发布时间:2024-07-12 10:44:23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7月10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123名醉驾人员。

全省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强化路面管控、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宣传警示各项工作措施,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17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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