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管倩倩)4月1日,武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龙台派出所联合县林草局、滩歌林场上河峪工区在龙台镇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
近日,武山县公安局龙台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在河堤施工时发现一条搁浅的娃娃鱼。接警后,龙台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及时联系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救助放生行动。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辅警邀请县林草部门专业人员到现场检查比对,确认为国家二级重点两栖保护野生动物“大鲵”,无明显伤痕,身体状况良好,可以正常活动,符合放生条件。
4月1日,武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龙台派出所民辅警联合县林草局工作人员、滩歌林场上河峪工区工作人员在龙台镇选择适宜放生的河道将野生大鲵放生。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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