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近日,永靖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提供虚假证言案,依法对3名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
日前,西河镇未某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为逃避公安机关处罚,未某某从村上开具了一张虚假出生证明,唆使其丈夫和一村民向派出所民警提供自己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等虚假证言。民警将3人传唤到案后,经询问,3人对其提供虚假证据、证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县公安局依法对未某某等人执行了行政拘留及罚款。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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