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9月29日至10月2日,兰州市部分地区将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行,保障活动周边低空域安全,9月28日,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发布《通告》,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管控。
《通告》指出,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重量在250克以上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航空器。
《通告》明确,临时管控时间为9月29日18时起至2023年10月1日24时,临时管控区域东起元通黄河大桥,西至小西湖立交桥,南北滨河路沿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同时,10月1日6时至10月2日18时,永登县水墨丹霞景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演出活动期间确需飞行的,应预先向西部战区兰州空军基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兰州市公安局报备后方可实施。对在管控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批准擅自飞行闯入限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可采取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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