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8月15日,记者从永登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在近日开展的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各类烟花爆竹9556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风险隐患。
8月11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部署,永登县公安局在总结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第二次行动经验的基础上,组织治安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警力,深入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并通过“入户检查”等方式,摸清辖区自建房数量、人数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其间,该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在开展治安清查时发现,永登县某公司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资质证书》的情况下,私自将9556件烟花爆竹储存于永登县城关镇永尧路某处的“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内,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目前,非法储存的9556件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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