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四员”惠民兴企
——甘州公安分局务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徐俊庭
“全警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公安名片”。今年以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结合“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创新思路,务实举措,当好“勤务员”“护航员”“促进员”“守护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民警深入企业内部,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徐俊庭 摄
优化服务举措 当好“勤务员”
全局325名民警定点联系包抓旅馆业,65名派出所民警联系市区建设项目,在张掖火电厂、平山湖丹霞景区、前进牧业等企业设置警务室,6名局领导联系7户企业,在部分旅游景点安装架设“一键式”报警柱,每月实地走访,加大治安检查、巡逻防控力度,真心帮助企业,护航经济发展。
民警每季度深入企业内部,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置企业报警求助,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整治企业周边治安交通乱象,按规定做好保安员业务培训。
建立“甘州开锁业”“甘州废旧金属收购”“甘州典当业”等行业管理服务微信群,为监管对象提供更加及时、快捷、准确的优质服务。
规范文明执法 当好“护航员”
认真办理涉企案件,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配合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破获涉企案件25起,挽回经济损失752.92万元。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检查行为。加强企业印章管理服务,压缩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时间在0.5个工作日以内。完善特种行业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提升特种行业监管效能。
针对来旅游的外地车辆,组织交警部门做好交通服务工作,为游客参观游玩提供最大方便。
坚持柔性执法、说理执法,对货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正、不处罚,充分体现执法“温度”。
创新方式方法 当好“促进员”
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优化物流配送货车通行,对小型物流配送货车全面放开禁止通行限制,大型货车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的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允许办理通行手续后在城市车流低峰时段或夜间通行。
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应划尽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部分街道路段允许免费停车,最大限度方便行人、促进消费。积极与城管、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联系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秩序,对长时间占道影响通行的车流予以清理拖移。将民宿纳入旅馆业系统,提升治安管理水平,促进规范经营,更好服务旅游业发展。
开展重点整治 当好“守护员”
牢记主责主业,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有效维护诚信平等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
创新宣传方式,严打电诈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破获涉案金额百万元案件1起,发还受害人涉诈资金200余万元。
围绕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多轮次开展治安清查,不断净化治安环境。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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