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张家川县公安局马关派出所妥善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挥霍钱财后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6月20日,马关派出所民警接警称,辖区学校五年级的两名同学挥霍了家里的13000元,双方父母因13000元赔偿问题在学校发生争执,要求出警查处。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了解,学生马某有与马某珍系朋友关系,最近一个月以来,马某有让马某珍从家中拿走其爷爷存放在家中的人民币现金共计13000元,并一起约上同学到张家川县龙山镇烧烤店、饭馆、台球室、商店进行消费。马某珍爷爷在知道自己的钱被孙子挥霍后已卧病不起,为此马某珍父母找到学校寻求解决,但一直未妥善解决。
民警了解情况后,鉴于马某有、马某珍均系未成年人,一切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为此,民警多次组织马某有、马某珍父母沟通协商,马某有、马某珍父母均同意接受调解,在民警主持下成功调解达成协议并现场履行了协议。马某珍爷爷拿到13000元后,再三感谢民警追回自己的辛苦钱。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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