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5月22日,宁县人民法院南义法庭采用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5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13年,宁县南义乡某村委会为本村11户村民修建了易地搬迁住房,每户定价13.8万元,村民入住后,迟迟不交剩余房款,村委会催要无果,遂起诉至法院。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分流至南义法庭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村委会与其中5户村民达成调解协议,法庭进行司法确认,5户村民如期履行了案件执行款共计76550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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