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近日,庆阳市西峰公安分局民警在群众协助下救助一只果子狸,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3月29日10时许,西峰公安分局后官寨派出所接西峰区南佐村村民王某报警称,在自家院子发现一只野生动物。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并联系庆阳市野生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予以辨认,经确认该动物为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仔细查看无外伤后,民警与庆阳市野生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一同将果子狸带至野外放回大自然。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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