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3月30日凌晨3时11分,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预警,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在辖区道路行驶,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接到预警指令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联动机制,提前设卡拦截,于当日凌晨4时3分将该车成功拦截。
经查,李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明知该车是“问题”车辆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警对李某驾驶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并对其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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