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武山县公安局破获1起非法狩猎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震慑了非法猎捕犯罪活动。
3月16日,武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辅警在巡逻中发现焦某、魏某在武山县榆盘镇某湿地使用笊篱等工具非法抓捕癞蛤蟆,巡逻队员遂将焦某、魏某迅速控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将案件移送至武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案后,森林警察大队立即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经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该癞蛤蟆为野生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经查,榆盘镇某湿地具备蟾蜍栖息繁殖的生态环境,焦某、魏某利用3月中下旬蟾蜍产卵盛期,多次在榆盘镇某湿地等水资源丰富区域非法捕捞。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焦某、魏某对自己涉嫌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武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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