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杨欣欣)近日,成县两男子燕某某、权某因用投射箭铦耙刺射鱼,涉嫌非法捕捞,被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3月15日下午,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在对成县辖区河道进行巡查时,发现有两名男子在非法捕鱼,遂将线索移交成县公安局处理。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燕某某和权某两人从网上购买了投射箭铦耙刺(俗称“弹弓射鱼”),于3月15日下午4时许前往县城西滨河路城阳大桥下游,在成县东河水域用投射箭铦耙刺非法捕获了两条鲤鱼,每条重1斤左右。
依据成县人民政府成政告字〔2020〕2号通告,成县东河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列为禁渔区。而燕某某、权某使用的投射箭铦耙刺,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其中的一种,投射箭铦耙刺由绳索连接箭形尖刺,或者带有倒刺的钩尖组成,发现鱼类后通过弹弓快速投射出去。尖刺会刺穿鱼的身体,对鱼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往往会造成鱼类当场死亡。燕某某、权某在禁渔区内使用禁渔工具捕鱼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成县公安局已对燕某某、权某两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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