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3月15日,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兰州公安曝光几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群众要保持理智的消费观念,切勿盲目从众、侥幸购买,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报警。
非法销售烟草案
今年2月中旬,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高新开发区派出所得到线索,城关区定西路某烟酒店非法经营高档进口雪茄烟,数额巨大。获此线索后,高新开发区派出所与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队、合成作战等部门协同作战,缜密侦查、分析研判。3月1日23时许,办案民警在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天水路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经讯问,李某交代了自2022年至今,在无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国外网购高档雪茄烟,伙同张某向他人分销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从李某家中查获各类高档雪茄烟2504支,涉案价值达20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2年1月14日,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有人在小区内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经顺线追查,次日13时许,民警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仓库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场查获剑南春、五粮春2种假冒注册商标白酒539瓶,涉案金额129万余元。
办案民警根据王某供述,顺线摸排查明上线人员为河南籍人员黄某。民警在对黄某抓捕过程中,对其家属进行了思想教育、法治宣传工作,黄某迫于压力于2022年3月22日投案自首。经讯问,王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全国各大烟酒市场集散地、酒类品鉴会等平台,多层级寻找招揽售卖酒类的个人或公司,以物流快递为渠道,通过低于市场价50%以上的价格,批发销售各类假冒注册商标白酒,从中非法获取暴利的犯罪事实。目前,上述二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2年1月13日,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接红古区烟草专卖局移交线索,网民“边城浪子”销售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香烟。接到举报线索后,红古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关于香烟销售的信息,下线利用微信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快递方式邮寄伪劣香烟,王某向其下线销售各类假冒伪劣香烟共计价值18.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马某采用与王某同样的方式在网络上售卖香烟,共计价值32.6万余元。王某、马某相互串货,互为上下线。
2022年3月,专案组在省公安厅、兰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大力指导和协调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奔赴北京、河南、山东、重庆、新疆、广东、广西、安徽、湖北、江苏等省(市)调查取证,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涉案总价值达7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