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杨欣欣)近日,成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两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王某康落网。
2021年3月到2021年8月期间,成县抛沙镇某村村民张某,及康县籍人员吴某某、罗某某、张某某等四人,先后通过微信群以及熟人介绍,添加了一名自称陕西安康人的王某军为好友。王某军称其能帮助四人审车,并承诺每人交纳4500元审车费、提供行驶证、车牌等物品后,一周内便可将车审好。张某等四人信以为真,遂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别向王某军交纳了2000至4500元不等的“审车费”,并通过王某军提供的详细地址将车牌、行驶证寄出。然而,截至目前,王某军并未给张某等四人办理审车业务,当张某等四人让王某军归还审车费和车牌、行驶证时,王某军却只归还了罗某某1500元、吴某某2200元,两人剩余“审车费”及张某、张某某所交“审车费”、四人的车牌、行驶证等,王某军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归还。成县公安局抛沙派出所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大量调查查明了案件情况。2月15日,办案民警赴陕西安康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军成功抓获,并追回被骗款4500元。
2月15日,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在庆阳市宁县抓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康成功抓获。经查实,受害人刘某某在进行网络直播过程中,认识了成县某镇人王某康。刘某某在直播时王某康经常给其刷礼物,随后两人便互加了微信。1月26日,两人在微信聊天时,刘某某说想买一台苹果手机,王某康便谎称其认识卖手机的人,可以便宜一点,8000元就能买到。随后,王某康前往县城某超市旁边的苹果专卖店里,给受害人刘某某拍了一张柜台上的手机照片,然后给刘某某打微信视频问刘某某要不要,刘某某见状深信不疑,就按犯罪嫌疑人王某康所谓低价代购的指引,给王某康微信转账8000元。当刘某某转账成功后,发现王某康已将其拉黑再也联系不上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目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和王某康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