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随着兰州市各中小学陆续开学,2月9日,兰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宣传人员借此之机,走进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有效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
宣传活动中,宣传人员走上街头,积极为家长及学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并通过现场面对面的方式为家长以及学生讲解。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方式,及时向过往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提示在日常出行驾乘车辆时需要注意交通安全细节,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使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能深刻意识到不佩戴安全头盔、随意穿行、超速超员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驾乘车辆时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培养安全驾乘、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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