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玛曲县综治中心通过在线调解室,组织坐班调解法官和常驻调解员与远在西安市蓝田县的原告张某某和玛曲县的被告雷某某,就人格权纠纷一案进行调解。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案情叙述后,县综治中心常驻调解员和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法官释法明理,摆事实讲法理,最终被告雷某某认识到了自己侵权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不仅当庭向原告张某某作出上述赔礼道歉,还支付精神抚慰金2万元、医药费1000元。双方进一步约定,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前往玛曲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此次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无独有偶,金融借贷领域的矛盾也在这里得到妥善处理。2021年3月,被告拉某某等3人因畜牧发展所需,向玛曲县信用联社借款16万元发展家庭畜牧业,后因经营不善只偿还了1万元本金,贷款到期未能偿还本息,原告玛曲县信用社提出民事诉讼,县法院将案件流转到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
今年5月14日,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县综治中心组织常驻调解员,在矛盾调解中心就双方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中,详细听取了被告拉某某家庭经济现状,原告玛曲县信用社关于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情况。经调解员法理情理相融合讲解,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多次协调和调整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达成被告拉某某等三人偿还原贷款利息5.8万元,原告玛曲县信用社给拉某某提供借新还旧业务。
今年以来,玛曲县综治中心积极作为,聚焦诉调对接关键环节。通过强化8个常驻单位人员管理,设立法院立案窗口和速裁法庭,优化专职、常驻、轮驻调解员队伍33名,4名法官调解员轮流坐班综治中心,联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工作,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切实保障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化解、有效处理。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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