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金凡裕)“通过诉前调解,不仅解开了我们邻里之间矛盾纠纷的死结,也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近日,临潭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张某握住调解员的手说道。
今年7月27日傍晚,家住临潭县的苏某荣驾驶私家车接孩子放学回家时,发现邻居张某的电动三轮车随意停放在巷道内,使其无法正常通行。苏某荣随即到张某超市与张某理论,要求张某将车挪走,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张某将苏某荣打伤。周围群众见状立即报警,派出所民警对双方矛盾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拒绝和解,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对苏某荣处五百元罚款。苏某荣经诊断为轻伤,在医院检查治疗6天。出院后,苏某荣气愤之下将张某起诉至临潭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4万余元。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且二人是多年邻里关系,有很大的调解空间,可采用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县法院工作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接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经过县综治中心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开导,苏某荣表示愿意作出让步,重新计算赔偿费用;张某也同意在重新计算后进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赔偿苏某荣各项费用共计10000元,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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