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维安被双开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据甘肃纪检监察网1月8日通报,经省纪委批准立案的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维安严重违纪违法案,省纪委监委于日前已审查调查终结。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维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郭维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屡屡破纪违法。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敬畏之心,大肆串供,疯狂转移隐匿财产,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肆无忌惮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以权谋私,暗箱操作,违规获取土地使用权,攫取巨额收益;营私舞弊,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安排;自身不洁,品行不端,违反生活纪律。心无戒惧,雁过拔毛,官商通吃,大小钱都收,经手项目都要“捞一把”。贪财爱房,行无所止,明目张胆为不法商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郭维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维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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