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现在双方相安无事,思想稳定,相处融洽。”3月13日,康乐县鸣鹿乡综治中心主任向县综治中心反馈信息,报告一起因墓地占用集体土地引发矛盾纠纷的调解情况。
2022年11月,鸣鹿乡胡麻沟村五社的牛某的父亲去世,牛某在村北的阳洼山选定了一块地作为墓地。阳洼山属村集体土地,一直为四社群众放牧用,牛某的做法引起了四社群众不满,双方遂产生了矛盾。了解到情况后,鸣鹿乡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今年2月15日,县综治中心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司法所等单位再次开展调解。调解人员给牛某讲政策、讲法律,让其认识到侵占集体土地当坟地是违法行为,同时向四社群众讲“邻里情”、讲“和谐理”。经过近4个小时的释法说理、耐心沟通,矛盾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2月23日,牛某将父亲的坟地从阳洼山迁到自家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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