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治协同机制 提升党委统领能力
定西市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重大法治事项协调调研督办追责办法(试行)》
法治甘肃网讯 (通讯员 高翔) 定西市五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明确指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指挥系统上要做到“攥指成拳”,要健全完善协调会商、联合调研、内部督办等工作协同机制,落实落细重大法治责任事项约谈提醒、挂牌督办、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制度,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一办四组”要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年初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办法》制定工作,明确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协调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通过广泛调研,深入交流座谈,多方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办法(初稿)》,经五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改,目前已经印发实施。
《办法》立足定西法治建设实际,充分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办法》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协调会商制度,明确协调会商的牵头单位,会商形式,协调的重点事项和流程等。第三部分为联合调研制度,明确了坚持的原则、课题的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调研形式、结果应用等。第四部分为督办追责制度,明确了督办的主体、事项、形式、流程等,并对移交追责的情形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第五部分是附则部分,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办法》围绕辖区公安机关认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党委政法委认定的影响较大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部门认定影响较大的非法上访案事件,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性质恶劣、负面影响较大的校园欺凌案事件等重大法治责任事项,紧扣协调、调研、督办、追责四个环节,细化流程,明晰权责,闭环管理,为市委领导法治建设提供了具体抓手和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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