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有力推动《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孙涛 通讯员 王龙)2022年7月15日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一周年。一年来,通渭县各行政执法主体认真贯彻首违不罚制度,逐步推行“柔性执法”,发布“两轻一免”清单,不断深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力推动了《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
目前,通渭县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各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成立挂牌,编制人员全部划转到位,正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上半年,通渭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3件,七大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2件。
与此同时,通渭县各行政执法主体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426台,设置或者确定了法制审核机构,共有法制审核人员96人。制定了《通渭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通渭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将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政府执行;印发了《通渭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各乡镇全面完成了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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