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近日,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付某某等8人在收到劳务费后向该院执行局送来锦旗,表达对执行工作的肯定和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23年8月至10月,付某某等8人在王某某承包的某工地提供劳务,工程结束之后,王某某以发包方未向其支付工程款为由,未向付某某等8人支付劳务费。付某某等8人多次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法院调解王某某向付某某等8人支付劳务费41156.8元。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付某某等8人遂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核查发现王某某名下无任何财产,王某某自称工程发包方尚欠其工程款200余万元未支付,实在无力履行案件款。执行法官遂与工程发包方联系,让其向王某某支付剩下工程款,但发包方以其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案件执行工作一时难以推进。
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获悉该工程属宁县某乡镇重点建设项目,遂与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联系,让其给工程发包方做工作向王某某支付部分工程款,保证执行案件顺利进行。经法院执行局和镇政府及工程发包方数次接触磋商,发包方同意支付部分工程款。次日,工程发包方将41156.8元工程款交至宁县法院执行专户,执行法官随即兑付付某某等8人的劳务费,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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