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近日,通渭县综治中心协调人民调解员、县法院驻综治中心法官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这是该县通过诉讼先行调解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一个实例。
2010年10月,平襄镇旧店子村委会与张某某等34户群众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村委会租赁以上农户土地60亩,租期20年。合同约定村委会每年每亩兑付农户小麦780斤,于每年10月26日前按当月小麦市场价折现支付租金,若不按期兑现,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罚1%的违约金。合同自2019年起再未履行。2025年1月张某某等8户群众将旧店子村委会诉至法院。
通渭县综治中心协调人民调解员、县法院驻综治中心法官团队对该起民事诉讼进行先行调解,经多次与农户沟通协商,宣传宣讲法律和政策,双方就涉及60余万元的土地流转补偿金达成补偿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遗留多年的土地流转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通渭县把诉讼先行调解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基本原则,通过受理、研判、调解,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吹哨”和“实战”功能,对各方调解资源统一调度、高效办理、集约管理、闭环运行。对疑难复杂纠纷及重大、特殊事项,召集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合力攻坚。对金融借贷、婚姻家庭、人事争议等民事诉讼全面受理,依法化解,切实降低了诉讼增量。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接受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在民事行为中完全达到一站式服务,享受到最大限度的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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