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近日,群众汪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通渭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通渭县司法局受理一起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后,经审查,发现申请人汪先生的违法行为在被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并执行后,被申请人某局又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相悖。于是,该局积极与被申请人协调沟通,及时下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被申请人启动自我纠错机制,自行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也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终止审理。
近年来,通渭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复议为民”理念,通过对个案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倒逼依法行政,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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