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雷耀强)近日,陇西县委政法委、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指出,衔接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和问题导向,不断推动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要在建立健全监督衔接、联席会议、工作反馈、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上强化保障。
《实施意见》对县委政法委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规定县人民检察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有关问题,可报请党委政法委进行执法监督。特别对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办理回复情况,开展法律监督模型构建过程中数据调取情况向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监督衔接实效。相关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陇西、法治陇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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