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法律威严不负人民期待
——记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白银区检察院“郑某生案”专案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强化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在11月26日召开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白银区检察院“郑某生案”专案组被表彰为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19年12月24日,白银区检察院“郑某生案”专案组提起公诉的郑某生组织、领导黑社会犯罪一案经白银区法院公开宣判,郑某生及其子郑某分别获刑22年、20年,其余32名参加者获刑18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办案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该案“保护伞”线索5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4件6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查实涉副县级干部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1人。
洞察秋毫
2018年10月8日,白银区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一起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时发现,主犯郑某生10余分钟内聚集20余人将2名无辜群众殴打致伤。伤者就医时,又尾随至医院将其赶出医院。公安机关只对金某一人提请批捕,主犯郑某生被取保候审,其他涉案人员均未被立案追究。被害人报案后随即受到郑某生威胁。“这起案件‘不简单’!”在组织迅速批捕金某的同时,经提交院党组研究,迅速成立“郑某生案”专案组,全面介入侦查。
经专案组多次介入引导侦查,基本摸清了郑某生犯罪团伙的组织关系,同时,多条犯罪线索也指向郑某生涉黑。2019年4月20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郑某生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立案侦查。最终,认定郑某生犯罪集团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8类犯罪27起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犯罪事实。
精准打击
郑某生涉黑案系白银区首例涉黑案件,省市检察院和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专案组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依法、准确、从快提起公诉,不在检察机关贻误战机。为保证案件办理“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在批捕环节,办案组就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查,监督立案2件10人,纠正漏捕2人,办案组还多次向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多次与公安机关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案件在不退查的情况下证据体系完善、定性准确、量刑精准,为案件依法快诉快审奠定坚实基础。
深挖细查
办案组在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除串并研判,研究犯罪情况外,更将精力投入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工作中。其间,共发现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4条,均移送纪委、监委调查。白银区公安分局原政委李某明被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白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张某森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名司法人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专案组还聚焦“打财断血”,向公安机关、法院提出了多条“打财断血”意见建议。案件侦结时,公安机关共计查封郑某生、郑某等人房产10处、车辆12辆、现金50余万元。在审判环节,建议法院没收郑某生等人个人财产592万元,执行骨干成员罚金133万元。
“郑某生案”的办理,铲除了称霸白银地区长达15年的涉黑组织,打掉了黑社会组织背后的“保护伞”。白银区检察院依法、从快、精准诉讼的办案经验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借鉴。该案也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优质案件。(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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