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01-30 15:45:5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白银市白银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优势,成功调解一起由房屋拆迁引发的合同纠纷。

  2016年8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双方约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原地回迁安置”方式取得原告位于白银市白银区某地的住宅,并向王某支付“大选小”差额款、装修款等共计58408.4元。其后,王某依约腾房并向被告交付房屋。2021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王某交付房屋,但迟迟未支付差额款和装修款。王某将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

  白银区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将该案流转至白银区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鉴于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调解员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经过耐心沟通,调解员了解到,房地产公司没按期付款的主要原因是房子全部按期完工交付了,但是很多业主因为各种问题没有交尾款,导致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调解员根据相关规定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入讲解了拆迁补偿的责任和义务。房地产公司表示想办法解决,并希望王某能宽限一段时间。

  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协调,双方终于从相互抱怨到相互理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王某装修补助、回迁费等共计58408.4元。若未按期足额支付,除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将支付违约金4332元,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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