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县积极探索“1333”工作法(以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为载体,实现三个到位固基础、三项机制提质效、三个前移止纷争),将适合诉前调解的矛盾纠纷全部导入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切实降低诉讼增量,减轻群众诉累,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三个到位”固基础
部署推动到位。宁县将诉调对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关,制定印发《宁县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诉前调解实施细则》《调解员管理办法》《诉前调解工作细则》等文件,为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和方法路径,顺畅解决落实推动、人员保障、制度运行等方面突出问题。
平台建设到位。对县综治中心在原基础上进行优化,设置诉讼服务窗口,新增诉调对接室、速裁快审室;整合纠纷化解、信访受理、法律服务等资源,设立4个专业性调解室(宁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宁县人民法院工作站、“法院+妇联巾帼工作室”“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宁县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在10个乡镇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诉讼纠纷解决高效进行。
基础保障到位。固定4名工作人员专职办理诉讼纠纷受理答复、分流引导、回复告知工作,聘请10名专职调解员分别轮驻县综治中心和分中心参与诉讼纠纷现场调解,选派8名工作人员到县法院参与案件执行工作,确保诉前调解案件案结事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在经费保障方面的支持,对调处成功的案件,县财政按每案300元的标准核定奖补措施,激励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三项机制”提质效
建立全面对接机制。发挥县综治中心“指挥部”作用,畅通群众“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发挥网格员前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职能“第一道防线”,深化隐形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429件。同时,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为载体,落实行业部门重大矛盾纠纷当日对接工作制度,对可能引起诉讼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主动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
建立精准派单机制。制订出台《宁县诉调对接工作流程(试行)》,明确诉前纠纷调解四步工作流程(受理登记、分流转办、调解办理、办结回复)、四个分流标准(县法院牵头化解诉前纠纷标准、乡镇综治中心牵头化解诉前纠纷标准、县综治中心牵头化解诉前纠纷标准、行业性调委会及行政单位牵头化解诉前纠纷标准)、转办优先级别,最大限度进行调解;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导入速裁或诉讼程序,实现梯次过滤、简繁分流,全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建立监管考评机制。县综治中心制定了《考核工作办法》,将诉前调解成功率、音视频调解案件占比、调解员月调解成功纠纷数量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县法院指导法官每月参与诉调对接工作量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个前移”止纷争
指挥协调前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综治统筹、法院引领、多方参与、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格局,对诉调对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及时组织召开联席协调会议,通过集体会商研判,县委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县综治中心负责到底。
培训指导前移。先后举办县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培训班3次、诉前调解员业务培训班4次。组织开展“互促互改”集中观摩,就分流转办程序、调解案卷闭环等进行现场教学,从平台使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协助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等方面,全流程靠前指导诉前调解工作。
回访问效前移。对诉前调解占比较大的合同纠纷和借贷纠纷,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司法确认,防止纠纷反弹,降低衍生风险;促进案结事了、心事双解。(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张文国 卢小玲)
责任编辑:韩小月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