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以后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在农田上搭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正宁县某村户长王某向村民上门讲解保护耕地的知识。近日,正宁县多部门联动温情执法,查处一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正宁县某镇村民贾某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自家承包地修建300多平方米的羊舍及附属设施,有关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贾某的违法行为后,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恢复土地原貌。贾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有关部门遂向正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执行中,县法院向贾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执行,并发出拆除公告,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因拆除羊舍使贾某圈养的羊群存放有实际困难,县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当地镇政府及村委会协调解决羊群存放问题,贾某受到感动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拆除羊舍及附属物。
拆除当日,县法院及相关部门协调人力和机械设备,法院干警对羊群进行看护,对场地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存放到指定地点,参与拆除人员采取保护性拆除措施,可重复使用的建材、设备都得到很好的保护。最终,贾某违法修建的羊舍及附属物全部拆除完毕、所占耕地全部恢复原貌。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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