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3-05-10 10:39:2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近日,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此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清理工作由起草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同级政府决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组织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文件,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清理决定;实施主体职能已调整的,由实施部门负责清理。

  此次清理还要引入“开门清理”机制,充分利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力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充分反映社会公众的意愿。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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