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打造平安和谐乌江
——记全国模范司法所甘州区司法局乌江司法所
甘州区司法局乌江司法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主线,以打造“平安和谐乌江”为己任,为促进乌江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乌江司法所先后被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021年,该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主动靠前,当好“第一法律顾问”
乌江司法所不断加大投入打好标准创建“硬件牌”,对症下药打好法律需求“导向牌”,突出重点打好法治宣传“热点牌”,建强队伍打好优质法律“服务牌”,构建了“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镇村社人民调解员、“三老人员”、普法志愿者进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粘合剂”作用。围绕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发挥法律服务的“助推器”作用。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百姓说事点”发挥了基层法律服务“直通车”作用。
主动出击,凸显“第一职能”
着力念好人民调解工作“情、理、法”三字经。念好“情”字经,以情感人,念好“理”字经,以理服人,念好“法”字经,以法示人。乌江司法所运用情感因素引导双方当事人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促进当事人打开心结,相互谅解。把握住一个“理”字,充分尊重事实,尊重公众良俗,促进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让互谅。运用现行的各类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思考,权衡得与失,利与弊,对与错,最终达成握手言和、相互谅解的目的。2018年至今,乌江司法所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10多起,成功化解708件,成功率99.7%,防止矛盾激化397起,无一起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主动探索,筑牢“第一防线”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乌江司法所矫管并重织“密网”,集聚合力“帮教”,强化措施“管控”,以人为本“帮扶”。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见其人、闻其声、明其心、知其行的日常管理模式。完善帮教网格,组织综治网格员、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等形成工作合力,“一人一档”建档率达100%,真正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坚持定期走访排查,掌握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使其体会到“法”的威严,“情”的温暖。2018年至今,乌江司法所协调镇民政办为4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名安置帮教对象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了临时救助。
主动作为,办好“第一课堂”
乌江司法所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模拟法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治环境。成立村社区义务法律服务队,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法律书籍,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年来全镇共举办各种法治培训班、讲座共29场次、知识竞赛赛18场、文艺演出14场次、道德讲堂29场次、法律咨询58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4万多册,普法普及率达97%。(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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