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郑洁)近期,张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掖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从加强涉农领域配套制度建设、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等10个方面,明确了39项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为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方案》提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健全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础。做好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对不适应农村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文件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
《方案》明确,推动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巡回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牧区群众的诉讼困难。做好涉农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产经营、经济秩序、环境资源、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和惩治农村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方案》明确,做好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涉农问题虚假诉讼、虚假执行和违法评估、拍卖、处置等行为,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涉农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形成乡村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合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方案》还就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等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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