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涛 马燕玲)自“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以来,肃南县皇城镇探索出一条富有牧区特色的普法之路,普法工作如汩汩清泉润泽千里草原,让法治精神深深植根于牧民心中,为乡村振兴绘就了坚实的法治底色。
高位推动,构建普法“大格局”。皇城镇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顶格谋划、高位推动,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年度考核,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制定科学规划、建立联动机制,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学校、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各方力量,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站所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大格局,确保了普法工作从“独唱”变为“合唱”,高效协同推进。
精准滴灌,满足群众“法治需”。针对牧区群众最关切、最直接的法律问题,皇城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精准滴灌”式普法。皇城镇突出宪法权威,利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普法活动120余场,覆盖群众8000余人次,筑牢全民守法根基。围绕草原生态保护与草畜平衡,深入牧区讲解草原法等法律法规50余场,发放资料3万余份,引导牧民科学养畜、依法护草。聚焦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民生热点,提供法律咨询千余人次,发放手册万余份,有效提升了农牧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深耕治理,结出法治“丰硕果”。皇城镇将普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成功创建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培育“法律明白人”108名、“学法用法示范户”9户,让他们成为身边人学法用法的贴心人,激活了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
“八五”普法以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纠纷近四百起,成功率达98%,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基层治理新格局日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运行,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让法治的温暖惠及每一位群众。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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