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文婷)近日,山丹县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某、陈某骗取国家医保案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山丹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
2024年3月,赵某某在山丹县某广场西口处,被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的李某某驾驶的“先锋”牌正三轮摩托车碰撞,后赵某某立即前往山丹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间,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赵某某配偶陈某教唆赵某某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费用。于是陈某谎称赵某某在家中干活时不慎摔倒受伤,并签字确认了《张掖市医保意外伤害入院询问调查表》《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经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赵某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共计4.7万余元,通过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4184.89元。
检察官说法:赵某某、陈某虚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触碰法律红线,侵蚀了社会公共利益。参保人员应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任何虚构就医事实、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伪造病历进行报销、冒用医保卡就医、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违规刷医保卡套取现金等行为均可能涉嫌欺诈骗保,会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温馨提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群众幸福安康,骗取医保基金,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如发现医保诈骗线索,一定要向医疗保障机构举报,共同守护“看病钱”“救命钱”。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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