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规范执法理念深入执法人员心中
——肃州区推动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落地见效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酒泉市肃州区紧跟形势、借势发力、多措并举,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执法实践、督导检查等工作,使规范执法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深入每名执法人员和老百姓的心中,在全区形成了依法行政、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广泛开展专题宣传 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肃州区统一组织开展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联合35家区属部门联合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采用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发放法治宣传纪念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内容和精神,并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有效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各单位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宣传屏等传播手段展播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内容,普及行政处罚法知识。积极参与“甘肃司法”和“甘肃丝路法雨”公众号开展的有奖答题活动,学习《甘肃法制报》和法治甘肃网刊发的行政执法巡礼和典型经验推介,广泛宣传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有效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纪守法。
深入开展岗位练兵 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肃州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认真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以行政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作为抓手,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多样化,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规范行政处罚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积极响应群众诉求
肃州区建立“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各执法部门普遍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设立受理投诉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建立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研判、应对机制。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给予网民回复与说明,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参与区人大、区委政法委牵头的专项执法监督,督促执法部门落实人大监督意见,确保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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