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办对张掖、酒泉两市发出安全生产黄色预警

发布时间:2020-10-12 11:28:37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治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10月7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由于今年1月至9月,张掖、酒泉两市先后发生22起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其中,张掖市8起,造成12人死亡;酒泉市发生14起,造成19人死亡。近日,省安委办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张掖、酒泉两市人民政府发出安全生产黄色预警。

  预警指出,4月29日、9月14日张掖市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区先后发生2起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试生产造成的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类似事故在同一地点反复发生,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日常监管的缺失,对同类事故整改落实不力,导致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领域甚至类似企业类似事故反复发生;5月17日至8月23日,酒泉市瓜州县连续发生4起金属非金属矿山亡人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接连发生的多起事故暴露出部分矿山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施工现场风险管控不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等问题,也充分暴露出瓜州县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诸多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预警要求,张掖、酒泉两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严抓整改、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省安委办将対张掖、酒泉两市发生的较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并组织专家团队对高台、瓜州两县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会诊和专项检查。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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