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8 10:14:3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9月14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王新民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问题。2020年1月,王新民在担任原市房管局局长期间,将本该退回财政的40000元结余资金,以取暖费、年终奖、未休假补助的名义发放给相关人员。2024年6月,王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代冬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代冬花在任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价值9715元的礼品、消费卡。代冬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代冬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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