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便民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金昌市司法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综述
2020年,金昌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优势,坚持以“利企惠民”为宗旨,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项目审批更加高效,企业融资更加便利,诚信体系更加完善,切实增强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2020年3月,金昌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截至去年12月,共清理证明事项1861项,其中取消497项,保留1364项,精简率达26.7%。对已保留的证明事项,分两批次梳理公布,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133项,市级使用告知承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513件,取消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材料要件3724件,减幅达69.7%,部分业务实现了“零材料”办理。
细化高效服务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去年9月,金昌市司法局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经对现行有效的3部政府规章、5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认保留政府规章3部,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修订9件,废止15件。目前,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2020年10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合法、准确、规范、有效,金昌市司法局对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设定依据、权力来源等7项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核市级30个部门提交的1446项政务服务事项,所审核事项已全部在金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局内政务服务事项中,金昌市司法局积极承接认领8项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4项,进一步规范了编制事项各要素环节,精简细化了服务事项内容。
规范行政执法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金昌市司法局要求全市执法部门(单位)在“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示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提高了群众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知晓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公示行政许可12304条,行政处罚3563条,开展了法制审核的案件12305件。共建立影像采集室65个,配备执法记录仪1471台、照相机424台、摄像机143台、录音笔157支、专用电脑1708台、高拍仪180台、大容量存储硬盘407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15人,审核案件10142件。
与此同时,金昌市司法局优化升级公证业务办理系统,优化了窗口服务,开通“金昌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公证业务线上受理、“一窗受理”。同时,梳理编制30个公证事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精简了办事流程,大大提高了公证服务效率。(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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