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反家庭暴力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7-14 16:11:55     

构建联动工作格局 筑牢反家庭暴力防火墙

——金昌市反家庭暴力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金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靠实工作责任,按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反家庭暴力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

  加强组织领导,金昌市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平安金昌建设领导小组,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平安金昌建设重要内容,将反家庭暴力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中。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不强、隐患问题排查不及时不彻底、部门齐抓共管机制不健全”列为专项整治问题;注重节点宣传,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印制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万份,做好现场咨询解答工作,让群众深入了解男女平等国策、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行业、各领域、各系统充分开展宣传工作,寻找“最美家庭”、“婆媳互夸会”、“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敬老爱幼、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对反家庭暴力法及婚姻家庭类法律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注重机制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单位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金昌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成立了金昌市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8年8月挂牌成立了反家暴“五中心”,定期召开反家暴联席会议,在全市4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家暴接诊点,成立市、县(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家暴警情纳入“110”接处警范围,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形成以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以调解工作全覆盖为目标,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共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186个。健全家庭暴力救助服务机制。坚持服务优先,在妇联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涉及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离婚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残疾、老年等有特殊困难的求援妇女提供预约、上门受理等服务。2019年至今,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接报家庭暴力类警情273起,调解家庭矛盾纠纷151起,下达《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64份。

构建调节机制,加强健全培训

      积极打造专业性调解队伍,从妇女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中择优选取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专业水平过硬、调解技能娴熟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2983人。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将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标准由原来的30万提高到55万元,并根据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等建立了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通过调解培训、案例研讨、法律讲座、庭审观摩等方式,定期对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开展培训,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建立“绿色通道”,迅捷、快速审理案件,及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员的培训,连续4年组织全市妇联系统女干部参加了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的素质提升培训班,专门设置了妇女维权法律课程,安排专业的老师进行授课,培训妇联干部50名,有效提升了家事纠纷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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