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试行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1-11-28 20:54:27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 通讯员 孙丽丽)近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在部分行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此项措施旨在探索实施“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高效便捷、责任明确的新型管理模式。

此次试行单位须为环保信用或甘肃省社会信用等级诚信、良好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内容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书面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在作出批复决定后,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否符合批复条件、是否存在虚假承诺等进行复核,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督执法检查,监督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承诺事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构建了“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社会氛围。此次告知承诺改革将解决群众反映审批耗时长、环节多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的成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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