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让“一把手”普法品牌靓起来

发布时间:2020-10-28 11:06:18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了“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形成了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全员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

“三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把“一把手”普法活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工作,列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任务、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把手”普法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目标、方式、内容、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准备,认真备课,力求讲稿内容贴近实际、通俗易懂、法理交融。初稿完成后及时报送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审核,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圆满完成讲授任务。

  为确保节目顺利播出,嘉峪关电视台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节目录制前期,切实做好与被录制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录制时间、地点后,记者和专职摄像师全程跟踪拍摄,录制完成后认真审核、编辑,保证了播出质量。

“三个导向”,务求精准实效

  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关联度大的特点,为确保宣讲内容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嘉峪关把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宣讲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引导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

  突出宣讲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对《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进行解读,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宣传贯彻“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

  针对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信访等难点问题,重点宣讲《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嘉峪关市城乡规划方案,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征收流程、补偿制度以及信访的途径、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避免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等不稳定因素发生。

“三方媒介”,构建宣传格局

  通过电视节目、互联网+法治宣传以及微媒体,搭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媒体普法平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一把手”电视普法节目,今年4月在嘉峪关电视台综合频道《法治雄关》栏目开播,每月一至二期,实行周四首播,周五、周六、周一、周二重播,惠及全市30万群众,收获了忠实观众,提高了收视率。

  嘉峪关电视台将播出后的《法治雄关》栏目视频上传至嘉峪关影视在线网站,广大群众可以进入“法治视频”栏目选择观看法治讲座;将每期电视节目视频上传至《智慧雄关》,让更多“年轻态”网民,通过手机APP或微信观看节目,让观众在参与评论、转发互动,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

“三个实效”,实现品牌效应

  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的同步宣传,多维度的传播方式,不仅畅通了广大群众学法途径,还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不仅强化了各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主动领责、自觉负责,有效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同时还通过“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提出了“向我看齐”的标准,为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出了表率。

  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行动的推动下,形成了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嘉峪关市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日常学法等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

  “一把手”电视普法的开播,为市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了指导,打造了嘉峪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品牌,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树立了标杆。(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