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刘晓璇)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签订《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联动工作规定》,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虚假诉讼防治体系。
《规定》明确,构建核心协同机制,各协作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移送,同时在联合惩戒、会商研判、重大案件上报等方面进行协作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互通平台,逐步实现虚假诉讼案件信息、数据共享,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掘线索。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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