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苗丰俊)为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近日,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质效。
《工作细则》对法治建设考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考评内容和方式、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等进行了细化明确。
《工作细则》充分考虑工作实际和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科学,结合各行业领域职能定位,采取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方式,通过法治督察、问题查核、法治调研、查阅档案资料等,全面客观公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法治能力、法治素养等进行核实和评价。考评综合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并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考评结果根据综合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通报或反馈,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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