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农用三轮车载人是违法的!”……8月24日傍晚,正值村民们饭后纳凉休闲小聚时刻,乡村小巷人来人往。在文县碧口镇水蒿坪村交通劝导站,两名民警坐在乡村“大喇叭”前,反复播报着交通警示语。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碧口交警中队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农村大喇叭唱响“接地气”式交通安全主旋律,让交通安全出行常识点滴灌溉,入脑入心。
活动中,宣传员利用乡村广播范围广、宣传效果好的特点,深度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根源和危害,编制通俗易懂的广播“大喇叭”宣传资料,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及酒后驾驶、一盔一带、驾驶报废车上路、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等方面内容,教育和引导村民朋友自觉养成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良好习惯。
“乡村‘大喇叭’这一做法挺好的,大喇叭在各村反复播报,这些交通安全知识我们都记牢了。”一名路边乘凉的村民说道。
如今,无论在庭院广场聊家常,还是在田间地头劳作,只要广播响起村民都能听到,交通安全知识正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文县交警将持续用好农村“大喇叭”,不断创新宣传内容,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村民耳中、心中,不断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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