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苗丰俊)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性、严肃性,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建成启用案件调查询问室,对调查询问全过程记录,让阳光执法又进一大步。
调查询问室具备案件调查询问全过程记录、证据音视频播放、询问笔录制作、档案物证保存等功能。同时还制定了询问室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管理。调查询问室的启用,有效提高了执法询问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视听证据的固定保存,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询问工作的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理,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案件办理提供了条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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