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打造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4-10-28 16:59:54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今年以来,兰州市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干在实处、打造品牌、走在前列为目标,兰州市委、市政府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纳入《兰州市全面深化落实政法改革实施办法(2024-2028年)》的具体措施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以下简称首席工作)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跟踪督查调度,强化责任落实,在经费支持、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一定保障。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已实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点全覆盖,切实推动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效衔接;全市基层行活动正有声有色、有序开展。

精选专家队伍  搭建服务平台

坚持把选优配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首席专家遴选机制,在前期已建立的法律咨询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人才甄别,着力从高校、律所、公检法司等法律实务部门和党政机关、行业组织中推选权威专家学者、实务专业骨干、信访调解能手,充实加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重点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积极贡献高水平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33个,入库专家464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160名。

专家库细分为民商事法务、政府法务、刑事法务、生态环境保护法务、社会法务、涉法涉诉法务、涉外法务、纪检监察法务等8个类别,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全面落实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纵深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有效延伸至村、社区,以及执法司法部门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场所,积极打造法学会实战化平台,助力“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目前,全市已建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共计726个,其中市级站点2个,县区级站点13个,乡镇(街道)级站点61个,村(社区)级工作室650个,市、县、乡、村四级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5.7%;全市各级站点积极推行“三调联动+专家六诊”工作模式,兰州市城关区将“首席”工作与“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多调联动+首问负责+首席会商”工作机制。七里河区推行“党建引领+热线平台+专家会诊”工作制度,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重大敏感及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进行会商研判,助力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兰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共参与重大决策论证97件、重大风险防控5件、重大矛盾纠纷调处17件,重大信访积案化解4件,有力服务了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善机制流程  强化工作保障

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大法工委、政法单位、信访、综治中心等部门协调对接,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常态化参与决策制定、风险防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问题化解、“12345热线”办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

建立专家共享机制,统筹全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资源,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共享机制,促进法学法律专家资源下沉基层、服务基层,一盘棋推进全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把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并积极探索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履职情况报备、评先选优等机制,激发和调动内生动力,多举措保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规范运行。

聚焦“四个重大” 服务法治实践

主动服务地方立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的咨询论证,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聚焦本市重大项目风险防控,参与《兰州市三北工程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五星坪铁路平交道口生命安全保障及地下管线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组织专家对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榆中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等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围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领域开展工作,助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群众法律需求的实时对接,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双百”法治宣讲、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电信诈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沉浸式普法、派单式普法,赴基层、进网格开展法治教育宣传1100余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万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及宣传品10万余份,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责任编辑:李晓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